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二十条有效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和有关办学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