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特殊教育津贴,在教师职务评聘等方面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对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