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第二章 监督与管理第七条有效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统计报表制度。工业废弃物排放单位和从事资源综合利用的单位,应当定期向统计主管部门报道资源综合利用的统计报表。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