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划定蔬菜基地应根据当地的实际,合理布局,相对集中,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乡(镇)、村和团(场)长期发展规划相协调。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