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已废止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应当先将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后,按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