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废止拆迁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三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