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制定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林地面积不得减少,有林地面积逐年增加。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坚持依法治林,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林业的科研和教育,加快林业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与应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