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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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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五章 限额采伐与木材运输

第四十条

已修改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木材检查站,可以对运输的木材和林区林木产品、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运输证、森林植物检疫证进行检查。对违法运输的,有权查处。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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