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认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颁发林权证。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