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及其他改变森林生态环境的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