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工教育条例/第三章 企业事业组织的职责第十六条已废止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制定职工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征求工会意见后实施。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