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