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