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的规定开设课程。结合当地生产生活实际开设实践课。加强学校特色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民族中小学应当加强汉语文教学,推广、使用、普及普通话。

民族学校根据生源的语言环境和学校实际,科学、合理选定双语教学模式,做好各学段之间的衔接,保持双语教学改革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民族学校应当按有关规定开设英语课。

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