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族教育工作条例/第二章 基础教育第十条有效学校应当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任何借口开除或强迫其退学、转学。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