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第三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同省内外开展横向经济联合,与经济发达地区和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协作,依据法律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制定优惠政策,自主地运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兴办合资企业,加速经济建设。地方法规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