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六、二十四条规定的,由藏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上报其主管部门备案,取消本年度先进、文明、优秀、达标等评选资格。

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