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三章 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第二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州内开办的民族幼儿园,开设以藏语言文字为主的幼儿教育课程。社会开办的各类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开设藏语言文字课程。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