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修改

自治州制定和发布的单行条例、规范性文件、布告、公告等主要公文使用两种文字;下发农村牧区的政策法规、各类重要文件及学习宣传材料以藏文为主。

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