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保障和促进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规范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