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九条已废止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交纳税费。房地产交易成交价低于评估价又无正当理由的,按评估价计征税费;成交价高于评估价的,按成交价计征税费。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