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十三条有效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期限,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国家产品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按照国家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家产品技术标准均没有规定的,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执行。生产者、经营者向消费者许诺的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期限高于前款规定的,按照许诺期限执行。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