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二章 消防职责第十八条已修改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以外的单位和组织,可以建立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应当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器材,组织消防演练,承担火灾自救工作。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