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加强民兵组织和预备役部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民兵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