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三章 城市供水与用水第十五条已废止城市供水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定期检验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设施所有权人或管理单位应定期对蓄水设施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城市供水企业中从事制水、化验的人员必须按卫生部门的规定定期体检。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