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州的财政、金融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对本州的各项开支标准、定员、定额,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报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