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村镇规划的制定第九条有效乡(镇)域规划期限为十年至十五年,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期限为五年至十年。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