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地处洪涝、地震、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镇,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在村镇总体规划中制定防灾减灾措施。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