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八章 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第四十七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撤职案时,有关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审议情况,回答询问;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材料。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