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条例/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第四十五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既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