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条例/第六章 教师第三十二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鼓励教师终生从事教育事业。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