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采取特殊措施,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推进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力推动自治州教育事业跨越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