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市)人民政府重视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在乡镇建设小学高年级寄宿制学校。寄宿制中小学应当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医务、保安人员,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