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涉案物品估价管理条例/第三章 估价程序第十条有效估价机构受理委托后,应当指定3名以上估价人员组成估价小组,根据涉案物品的类别,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参与估价。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