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计量监督检查,不得纵容、包庇计量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