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六条已废止城市苗圃、草圃、花圃的建设,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发展的需要,培育适宜本市生长的优质苗木和花草,逐步实现城市绿化苗木花草自给。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