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已废止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