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销管理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批发、零售的食盐必须是合格碘盐。零售的食盐必须是小包装。因治疗疾病不宜食用碘盐的,可以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当地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或者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购买非碘食盐,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或者被指定单位应当保证供应。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