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道路运输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一预算、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