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三十条已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核定的教学场地进行培训;在道路上培训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得利用非教练车辆从事驾驶培训。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