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三节 货运经营第十七条已修改货运经营者运输大型物件应当制定道路运输方案,超限运输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装置统一的标志和悬挂标志旗;夜间行驶和停车休息时应当设置标志灯。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