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海洋环境保护第五十二条已修改港口、码头以及船舶制造、维修、拆卸企业等用海单位应当防止污染物、废弃物进入海域,并清除本单位用海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滨海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产生的污染物、废弃物进行处理,防止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