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海洋环境保护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市、有关区和(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内海洋自然环境的状况和特点,加强对海洋生物多样性、重要海洋生态区域和海洋景观的保护,建设人工鱼礁、实施近海人工资源增殖放流,整治、恢复和保护海洋生态。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