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环境污染防治第三十六条已修改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时至次日八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装修活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使用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娱乐、游戏设施的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