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五章 矿山事故处理第二十八条有效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有关部门或者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