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已修改当事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拒绝接受技术鉴定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4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