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城市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保护制度,精心养护园林植物,维护园林建筑设施,保持树木花草繁茂,设施安全完好。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