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二条已修改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绿化发展目标、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等规划指标;(二)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三)各类绿地规模和布局;(四)绿化用地定额指标和分期建设规划;(五)植物种植计划。经批准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线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