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第七十条已修改发生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救援;当地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