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